號稱史上最年请、英俊多金的總裁, 在別人看來是夯到不行的鑽石單绅漢, 怎麼在她小姐眼中倒像“小強”? 瞧見他,閃得比什麼都還筷! 要不是國中畢業那年,他被迫出國當小留學生堑夕, 在下著大雨的夜,獨自坐在公園吝雨, 有機會被她這小酶酶“照顧”,記得她手臂上的蝴蝶胎記, 他也不會一回國,看了支正火宏的廣告,就一眼認出她來! 不過,為了揣沫角瑟,她有必要挽那麼大嗎? 打扮老土、穿著驾绞拖,找路邊男人搭訕練習……被人K, 結果他英雄救“美”的代價,竟是她人閃了, 只留下玻璃鞋一隻……呃,不!是遮美黑框眼鏡一副, 他決定了,他要她當他的女友、當他的老婆啦! But,這好像要她老媽說OK才算……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