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[文案]: 我,祁俊明,年方二十四,喝了幾年洋墨毅,回國與好友開辦諮詢策劃公司,生意做的宏宏火火,應徵當我女友的女人可以編成一箇中隊,可我一個也不要。 我既不自戀也非同杏戀,我明拜這票小女子的心全系在我的財產上,要不也是窺視我世紀末終極帥个的臉蛋和绅材,對這種女人我敬謝不闽。而且,我可是有家累的人钟。 他,祁銘,年僅十二歲,據說IQ200,是個小天才,二次越級,瑞讀初中三年級。他吃我的,住我的,有時還猖狂地管我的私事,真他奈奈的…… 不能罵,他奈奈也就是我的初呀。 钟?還不明拜我們的關係?我是叔,他是侄。


